信息来源: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6-12 点击人次:404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政府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视同应届毕业生人员,简称“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或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执行。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的《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下同)。
(六)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2025年6月13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报考我区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笔试确认后不参加笔试的。
9.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6: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址:,下同)进行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在报名系统中报名成功后,不能更换报名岗位及报考信息,请考生提交报名前认真查阅公告及附件内容,确保符合条件后再确认报名。
(4)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
(5)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考生须先在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00-18:00、6月16日9:00至6月19日16:00(资格审查期间,每天12:00-14:00不受理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地址详见附件2。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社会人员:①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考生须对照清单勾选已提交的材料并签字);②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签字);③有效居民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⑤个人简历(含近期彩色一寸照片1张);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党员证明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①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考生须对照清单勾选已提交的材料并签字);②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签字)和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考生对照清单勾选已提交的材料并签字);③有效居民身份证;④学生证;⑤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名称、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⑦个人简历(含近期彩色一寸照片1张);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资格审查材料参照社会人员,并须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调整招聘岗位相关资格条件并延长1天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或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确认
资格审查结束后、笔试之前,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具体笔试确认的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持续关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网址:,下同),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笔试确认后,不参加笔试的,原则上3年内不能参加我区政府雇员公开招聘。招考过程中,考生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招考单位。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初定于2025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等。各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成绩一般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查询公告。
4.博士研究生报考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本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名额。
(五)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如考生在指定时间前放弃面试资格的或招考部门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递补面试对象,如递补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递补。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成绩一般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查询公告。
4.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博士研究生的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至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各方面情况,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1个月内未入职的);
5.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五、补录
本次招聘中,如有中级雇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或无法递补的岗位(截止时间为考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在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补录,如补录的,参加补录的考生须面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补录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补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一般通过履历分析、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我区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
3.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考指南
原标题: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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